事件: 朱壽鍪貪酷不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思宗朱由檢崇禎十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44年元月4日

終結時間: 164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順治元年(1644)鼕,宣府巡撫李鑒揭發赤城道朱壽鍪有嚴重的貪酷不法行為。朱壽鍪得知此事,立即派其子囑書泰嚮英親王阿濟格求救。阿濟格給與李鑒印紮,令赦免朱壽鍪罪。不久,阿濟格出師陝西途中,至宣府,面諭李鑒說:“壽鍪忠良,爾宜釋免。”李鑒認為朱壽鍪是朝廷要犯,如釋放他,對阿濟格也不利。書泰嚴厲斥責李鑒說:“爾何不懼王,而反懼衝齡皇帝耶?”李鑒不聽,拂袖而去。阿濟格又派書泰、總兵劉芳名強令李鑒寬免朱壽鍪,李鑒終不聽命。次年初,此事下內院等衙門會審,朱壽鍪貪酷不法屬實。正月初四日,清廷將朱、等人處斬,並抄其傢産,劉芳名為虎作倀被革職。十一月,清廷嘉奬李鑒鞍馬一匹、貂裘一襲、金五十兩、銀千兩,並以朱壽鍪傢産給之。李鑒又要求把這些賞賜作為軍需費用,清廷“優旨嘉奬,所賞不準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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