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多爾袞攝政
| 事件經過:
多爾袞任攝政王後,削弱了諸王預政的權力,並使另一攝政王濟爾哈朗退居己下,又清除了主要政敵豪格,實際上獲得了皇帝的尊榮的權力,掌握了清廷一切大權。定都北京後,多爾袞為了統一全國,又大刀闊斧地采取了一係列措施:政治上,為崇禎帝發喪,網羅漢族士大夫、官僚、地主,對降官一再加官進爵,提倡尊孔讀經,開科取士,終於吸引了大批北方官僚地主來降,在清軍占領區域內迅速建立起統治機構;軍事上,他把攻擊鋒芒首先指嚮李自成和張獻忠領導的農民軍,然後消滅了南明福王政權,嚮南方各省進軍。到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去世時,南方各省的戰事雖有反復,但大半個中國都在清廷囊括之中。他在攝政期間,還實行了一些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政策,如圈地、投充,給漢族人民帶來了災難,引起了他們激烈反抗,由於多爾袞“代天攝政”,賞罰擬於朝廷,其爵位也越來越尊崇。順治元年(1644)十月,順治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禮部根據御史趙開心的疏奏,改為皇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順治帝又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隨着多爾袞的位尊權重,他更加獨斷專行,網羅黨羽,排斥異己。順治七年(1650)十一月十三日,多爾袞出獵古北口外,墜馬受傷,十二月初九日病逝於喀喇城,終年僅三十九歲。二十五日,順治帝追尊他為“誠敬義皇帝”,定廟號為成宗。但是,多爾袞死後僅兩月,順治八年(1651)二月十五日,他的近侍、議政大臣蘇剋薩哈等首告多爾袞“謀篡大位”,於是清廷“並案會審”,定其罪名為“陰謀篡逆”,籍沒所屬傢産人口入官,毀其陵墓,暴屍示衆,王府也同時被廢,其親信多人先後被處死或貶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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