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崇禎帝諭外戚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思宗朱由檢崇禎十一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38年八月15日

終結時間: 1638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崇禎十一年(1638)八月十五日,因外戚張春等數傢誑財虐民,每徵子錢,奪人田宅子女。於是崇禎帝諭外戚郭振明等說:皇戚駙馬之傢,姻聯帝室,祿享天糈,回視閭閻,不啻天淵。仁人君子,當此遭際,必安心守分,不負國恩。厚德養儉,以保身名。乃有衊棄禮法,或濫交(豈頁)權,至縱令惡棍魚肉小民,受獻霸占,科道瞻徇,有司畏忌。彼煢覬細民,含冤抱恨,惟詛謗呼號而已。天怒降殃,國法罔貸,幽則嗣斬,顯則身刑,人鬼交責。即拊心自悔,嗟何及矣。我宣宗章皇帝外戚事鑒,分別善惡,各有報驗,足示勸戒,特賜省覽。蓋不幹法紀,即是尊君;不思害人,即是積德。在國恩禮無虧,於己身名俱泰。何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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