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後金定喪祭焚衣葬殉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思宗朱由檢崇禎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34年二月5日

終結時間: 163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崇禎七年後金天聰八年(1634)二月初五日,定喪祭焚衣及殉葬例。自貝勒以下,牛錄額真以上,凡有喪喪者許焚鼕衣、春秋衣、夏秋衣一套,不足此數者聽之,如舊衣不足,毋得新製充數。若逾定數及無舊衣而新製以焚化者,被人告發、俱坐應得之罪。夫死其妻許殉,仍行旌表,若妻不殉而強逼侍妾殉者,其妻論死。其違律自殉者,棄其屍,仍令其傢賠婦人一口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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