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請復南京新廠鑄錢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思宗朱由檢崇禎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30年三月27日

終結時間: 163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崇禎三年(1630)三月二十七日,南京戶科給事中陳堯言疏陳:南京戶部設有新舊二廠。舊廠鑄錢搭放軍糧兼支官俸,新廠鑄錢起自泰昌元年(1620),原動南本鼓鑄南錢,以佐舊廠之不足,一歲之間除軍糧商價外,仍以餘利解助遼餉。至天啓二年(1622),始用北本改鑄北錢,乃鑄局在南而鑄本自北,事權不一、息微弊滋,故有停止之請。然北鑄既停,南鑄宜復,安得一罷俱罷。果能設處鑄本數萬金,便可歲取倍稱之利,方今度支告詘,可以受益弘多,故請復新廠南鑄,崇禎帝命所司酌議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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