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御史王相奏言民穷之因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元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28年5月11日

终结时间: 1628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崇祯元年(1628)五月十一日,御史王相奏陈民穷之因,他说:在有司有四弊:一为火耗之侵克;二为滥词之罚赎;三为代折之打劫;四为佐领之横噬。在地方有弊四:一为田粮之隐冒;二为强贼之扰害;三为豪右之欺凌;四为游惰之冗食。在衙门有弊四:一为为库藏之侵渔;二为征解之扣除;三为佥派之骚扰;四为仪文之借取。在功令有弊四:一为加派之积欠;二为杂税之保奸;三为防察之哧诈;四为查盘之罪名。凡此等弊,总竭民膏脂,而除此等弊,则惟巡方能之,而其要在选择贤令而已。崇祯帝善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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