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嚴禁私驛
| 事件經過:
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六日,雲南道御史毛羽健極言驛遞之害;張居正為相時,最嚴乘傳,當時每馬一匹,草料僅二十八金,每夫一名工食僅七兩二錢。今日法紀蕩盡,巧偽滋彰,兵部之勘合火牌有發出無繳進,縉紳競相假藉,姦棍互相買賣,一紙洗補數番,一人往返數用,而一省之中兩院有牌,司道府有票,鄉官有帖,應付不一。今日每馬加至百餘金,每夫一名加至三五十金。民生安得不蹙,國計安得不窮。請皇上宣諭,禁革諸弊。疏上,崇禎皇帝令內閣擬旨痛革。兵部議覆,撫按官以及有關官員給與勘合,細開姓名奏繳,不許自遣白牌,違者重治。崇禎帝允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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