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王永光奏陈修省之实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熹宗朱由校天启六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26年5月13日

终结时间: 1626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天启六年(1626)五月十三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王永光奏陈修省之实,如刑狱系生人命,董以士师、申以覆奏,当诚谨慎。今罪囚半归诏狱,追赃即以毙命,虽其人自不冤,而于好生之德毋乃未惬。其至秋后与不时并律,囊首与绞斩同毙,痛快之事,每干天和。自今以往,轻重罪囚,悉付法曹,使罹法者目睹自作之,比附者幸邀祝网之恩,罪疑惟轻者,或开其湔雪减免之一线;罚其当咎者,仍念其子孙父母之无辜、肃杀之后,继以阳春,正是其时。至于军储告匮,土木繁兴,岂不知生财为急,而急土木不如急军储,议搜括又不如议节省。今既搜无可搜,括无可括,而琐屑凌杂、尽以入告。窃恐焚林竭泽之后,能无鱼鸟散之忧。请自皇极告成,暂停工作,悉以海内之物力,并于军前之挽输。寝其屑瑟之诛求,益见圣心之惇大。俟疆城廓清、再完堂构,以未为迟。
   中国 关键词: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