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議????法立綱鋪綱之利害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熹宗朱由校天啓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25年十二月2日

終結時間: 162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天啓五年(1625)十二月初二日,督理錢法工部右侍郎兼管戶部????法董應舉上奏立綱、鋪綱之利害:補行積引名曰鋪綱,其害有六:不行積引,名曰立綱,其利有六。戶部尚書李起元反對其議,提出補行積引,淮南歲增二十三萬一千兩,淮北亦增七萬三千五百兩,合舊課八十一萬一千兩,共計已得一百一十一萬五千五百兩,此則新舊鹹宜,商國兩利,實未見其害,而立綱則有害而無利。朝廷從李起元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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