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计议辽饷
| 事件经过:
天启三年(1623)七月三日,工科给事中方有度疏陈兵饷太巨:辽东战起,每年加派新饷四百八十五万余两,今已五年,共约二千余万两。“百姓敲骨剔髓,鬻子卖妻,以供诛求”。只山海一关,每年即需四百万两。此外,近年于登莱、天津、京师、通时、密云、张家湾以及海上共增新兵九万一千多人,岁费需九十万两;蓟镇旧兵议增饷,每年约数万两;其他操赏、牧马、舟车、俸廪等费,每年又需十余万两。总计各处新兵岁费一百二十万两,与山海关四百万两合之,共五百二十万两。每年加派之四百八十五万两,即使全部用于山海关内外,仍缺三十五万两。而实际上,山海关一带每年尚缺饷一百六十二万两。乞敕户、兵二部总计之,养兵补饷,不病国,不厉民,毋待其变而后图之。上命户兵二部详议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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