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第三次加徵田賦
| 事件經過:
萬歷四十六年(1618)九月,以遼東軍餉不足,每畝加賦銀三釐五毫,全國共派銀二百三十一萬兩。萬歷四十七年十二月,神宗又從閱視遼東兵馬給事中姚宗文之請,令每畝再加銀三釐五毫,全國增派二百萬兩。萬歷四十八年初,遼東經略熊廷弼上疏說:遼東軍餉仍然缺乏,兵無糧,馬無料。於是戶、兵、工等部商議,請神宗再令各直省田地每畝復加銀二釐、以補兵、工二部不敷之用。為此,從萬歷四十八年三月十二日開始第三次加徵全國田賦,連同前兩次每畝計加銀九釐。這年全國共增收銀五百二十萬兩,遂為歲額。這一次不加徵田賦的省直有北直隸順天、永平、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大名八府以及貴州布政司(一說北直隸八府沒有除外)。時人指出:自遼東戰爭以來,每畝增賦銀至九釐,企圖竭全國財力以輓救遼東,而實際結果是民益睏而國傢財力日趨枯竭,全國已經處於危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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