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熊廷弼疏言辽东战事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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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经略熊廷弼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一月二十四日上书奏陈辽东战事方略:今日制敌之策有三:一是收复失地,二是出兵进剿,三是因守险要。收复、进剿为时过早,上策应是固守,派重兵布防清河(今本溪)、叆阳(今凤城东北)、抚顺、三岔河等各个险要之地,积极防御,以守为战。并具体陈述了各地军事形势、兵员配备及制敌方略。同时提出了为便于征行居守,对付后金十万名军队,需要召募和征调官兵十八万人,马九万匹。每名士兵年饷银十八两、十八万人,该银三百二十四万两。又每名士兵月给米五斗,该粮一百零八万石。马每匹日给豆三升,九万匹,该豆九十七万二千石,草每日一束十五斤,每年除四个月有青草可食不给外,八个月共该用草二千一百六十万束,若小束则倍之。此皆不得裁减。神宗从其言。熊廷弼“自按辽即持守边议,至是主守御益坚”,“亦有斩获功”,取得了局部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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