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特設戶部侍郎專督遼餉
| 事件經過:
萬歷四十七年(1619)二月二十二日,神宗命特設戶部侍郎一人,駐紮天津,專門負責遼餉事宜,以李長庚兼右僉都御史,出任此職。李長庚接到任命之後,立即上疏請造戰船、通水路、議牛車,嚴海防。當時有關衙門商定每年運給遼東米一百八十萬石、豆九十萬石、草二千一百六十萬束、銀三百二十四萬兩。戶部太倉庫年年虧空,而專供皇帝使用的內府庫則銀積如山,物糧盈庫。於是,李長庚請留金花銀改折藉稅課,以供遼餉之用。他說:據《萬歷會計錄》所載:每年本色、折色通計有銀一千四百六十一萬餘兩,入內府者六百萬餘兩,入太倉者自本色之外,折色為四百萬餘兩。內府六百萬兩,除金花、籽粒外,皆為絲、棉、布、帛、蠟、茶、顔料之類,年久皆朽敗。把這類物料改折一半(另說“改折一年”),於上無損,於下有益。其他,如陝西羊絨,江浙織造,亦當暫停一年,以濟軍國之需。神宗看到李長庚的奏疏,大為不滿,說金花、籽粒是“祖宗舊製”、“內供正額”、“不得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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