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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恨”原文——后金反明的檄文
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诏告于皇天后土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凌辱,此恨六也;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选自《清太祖高皇帝实录》
现代文解释:
七大恨:
(1)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
(5)叶赫由于得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其“老女”转嫁蒙古;
(6)明当局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垦种之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7)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七大恨”的历史背景
15世纪初,明政府特地加封建州女真的李满住为建州卫司令官(都指挥使),作为藩属。不久,女真人南侵,建州女真受到压迫,沿着图们江逆江而上,向西南迁移。明政府就先后把他们分割为三个卫,总称“建州三卫”。
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建州右卫司令官(都指挥使)王杲最为强悍,屡次沿边劫掠。中国边防军军官裴承祖到他的辖区寻找逃犯,王杲竟把裴承祖剖开肚子惨杀。中国边防军把王杲击斩,但他的儿子阿台继续跟明政府对抗。
1583年,辽东兵团司令官(辽东总兵)李成梁,再发动一次攻击,由建州卫所属的两位将领尼堪外兰(苏克素护河部落)、觉昌安(觉罗部落)分别担任向导,包围建州右卫所在的古勒城(辽宁抚顺古楼村)。觉昌安奉命到城中劝说投降一被阿台拘留囚禁。城陷落时,觉昌安的儿子塔克世首先冲进去抢救父亲,觉昌安却在大火中烧死,塔克世也在混乱中被明政府军误杀。(这是一件缺乏证据的陷害谋杀疑案。)
塔克世28岁的儿子努尔哈赤,并表示对明政府的忠心。再加上他祖父、父亲同时为明朝牺牲,努尔哈赤遂被明政府正式任命为建州卫代理司令官(都督企事)。
1616年,正式称可汗,建立后金国。
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祭告天地,宣布不承认于明朝的附属关系,起兵反明。
天聪四年木刻揭榜榜文原文:
“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于万历年间,将我二祖无罪加诛,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败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后北关攻南关,大肆掳掠,然我国与北关同是外番,事一处异,何以怀服,所以恼恨二也。
“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见疑,故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天地,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后沿边汉人,私出境外,挖参采取。念山泽之利,系我过活,屡屡申禀上司,竟若罔闻,虽有怨尤,无门控诉。不得已遵循碑约,始感动手伤毁,实欲信盟誓,杜非有意欺背也。会应新巡抚下马,例应叩贺,遂谴干骨里、方巾纳等行礼,时上司不纠出口招衅之非,反执送礼行贺之人,勒要十夷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所谓恼恨者三也。
“北关与建州同是属夷。我两家构衅,南朝公直解纷可也,缘何助兵马,发火器,卫彼拒我,畸轻畸重,两可伤心!所谓恼恨者四也
“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耻辱,谁能甘心?所谓恼恨者五也。
“我部看边之人,二百年来,俱在近边住种。后前朝信北关诬言,辄发兵逼令我部谴退三十里,立碑占地,将房屋烧毁,□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者六也。
“我国素顺,并不曾稍倪不轨,忽遣备御萧伯芝,蟒衣玉带,大作威福,秽言恶语,百般欺辱,文□之间毒不堪受。所谓恼恨者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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