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福王朱常洵之国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四十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14年12月24日

终结时间: 1614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万历四十一年(1613)十二月,定福王于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之国。三月二十四日,福王出京时,有船一千一百七十艘,军人一千一百人,数倍于前。福王婚费三十多万两,营建洛阳王府所费近三十万两,亦十倍于常制。福王庄田原定四万顷,后因廷臣力争,实给一万九千顷,地跨河南、山东、湖广三省,皆为肥沃之田,且每亩征银三分。以丈量田亩为名,派出大批人马在河南、山东、湖广等地大友骚扰。又从福王的请求,将朝廷没收的张居正的田产以及从江苏扬州至安徽芜湖等地沿江杂税和四川的盐、茶银,支给福王府使用。在北京崇文门外开设官店供福王府专用。将河南原食河东盐改为用淮、扬之盐,并在洛阳设店垄断河南全省食盐的专卖权,致使河东之盐受阻不行,边饷由此日绌。福王临行时,神宗还将历年税使、矿监所进献的奇珍异宝尽给予福王,其押运官校一路上横索杀人,沿途百姓叫苦不迭。
   中国 关键词: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