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孫丕揚拜疏自歸
| 事件經過:
孫丕揚(1532-1614),字叔孝,陝西富平縣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授行人,升御史,巡按畿輔、淮安、揚州。隆慶中,為大理寺丞,被劾落職,後復故官。萬歷元年(1573),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嚴飭吏治,講求戰備,敘功進右副都御史。此後,歷任應天府尹、大理寺卿、戶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刑部尚書、左都御史。萬歷二十二年,任吏部尚書,治事挺勁不撓,百官不敢營私。並創“掣簽法”,以絶內官請托,是當時官員考選制度的一大變革。萬歷二十四年閏八月,因上疏攻大學士張位,被責去官。萬歷三十六年,復召為吏部尚書。孫丕揚以七十八歲高齡出山再仕,抱着“非薦賢無以報國”的思想,先後推薦名臣十餘人,又請起用言官數十人,明神宗俱不用。萬歷三十八年考核地方官吏時,孫丕揚辦事公允,去留升降無不當。第二年,大計京官,孫丕揚主其事,將國子祭酒湯賓尹等人分別降罷。於是遭到宣昆、齊、楚、浙諸黨的猛烈攻擊,孫丕揚求去之心更為迫切,連上二十餘疏,仍得不到批準,萬歷四十年二月十八日,遂拜疏徑歸,二十一日明神宗令準於致仕。傢居二年卒,年八十三。贈太保,謚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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