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王万祚疏论赋役不均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四十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12年1月11日

终结时间: 1612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万历四十年(1612)正月十一日,南京福建道御史王万祚上疏论述地方赋役不均的五种主要表现:一、佥派赋役不验丁粮多寡和产业厚薄,以均其力。门第萧然,无田无力之民照旧纳粮当差,而势豪大户则漏网袖手,无粮无差。二、选充里长不推丁多或丁粮有力之家,而惟论田亩多少,不分田有肥硗,值有贵践,致赔粮难卖之田愈多者则役愈重,不数年殷实之户尽为乞丐。三、均徭不按规定只派本等差役,而是随意额外加增,本、折之外又计石派银,每年修船、水脚、水手皆征于田亩之内,及起解临期又有种种加派。四、官员优免不遵历来制度,不断从宽,南北混乱,全无规则,有免田二三千乃至万亩者,大开影混投献之风。五佥点税课杂役,惟论丁田,不视产业,以致人户逃亡,奸民力图弃田脱粮,使合族包赔绝户之粮,里长包赔一里之粮,飞酒,诡寄由此而生。如此,皆违反祖宗定制,是造成赋役不均的根本原因。必须按大明律和会典的规定,认真予以厘正。其语多切中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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