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化龙疏陈边务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三十七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09年4月8日

终结时间: 1609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万历三十七年(1609)四月初八日,兵部尚书李化龙奏救辽三事:一、辽东自税监高淮肆虐以来,十室九空,人民痛心饮血。今税使虽撤,而税额不减,仍为三万六千两,民困不堪。宜速停止征收,以急救人心方将叛。二、急助兵饷,以补军中衣械之不足。三、辽东故无塞,四面皆敌,民困军疲,准发银二十万两饷将士。九月二十五日又奏屯田十二事,主张先由辽东开始整顿,然后推及各边。整顿的具体办法为:一、定地亩。凡可屯种之地,酌量顷亩,划定段落经界,略仿鱼鳞图册,依军民之别,按量分给。二、核军数,从辽东八万名士兵中,以十之二三,上征调,次守城,下屯种。三、给牛种。以军人应支粮银预给半载,令自置买耕牛,待三年后起科。四、广招募。土著、南方士兵均可。五、薄征敛。以所给田分三则,上则如法征粮,中则减十之二,下则听自便,永不起科。六、置屯堡。约以二三十里间置一堡,使附近民户聚处一城。七、议修防。辽故无塞,议今年修筑河西,明年修筑河东,所费约银六万两,共筑城墙一千四百里。八、纳折色。九、置常平仓。十、核养廉银,以在官粮二十之一为将官养廉之资。十一,专责成,督、抚、按、道各按其成绩决定其升、黜。十二、慎减饷。户部岁给额饷必须如数如期,三年以后再视情增减。
   中国 关键词: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