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户部历年借支银两额数
| 事件经过:
万历三十五年(1607)八月十二日,太仆寺少卿奏言:臣查嘉、隆间,旧库积银至一千余万两。至万历十八年西征宁夏哱拜借一百六十万两,赴朝鲜东征日本借银五百六十余万两。二十七年,为边饷借银五十万两,征讨播州杨应龙借银三十三万两。三十一年,又为边饷动支老库二十一万两、马价银三十万两。三十二年,以边饷不足借一百万两。前后所借达九百八十三万两(注:依此计应为九百五十四余万两)。另外,万历二十九年工部以皇长子大婚及册封诸皇子,借银三十五万两。万历三十一年,光禄寺以年例借银三十九万两。今老库见存者仅二十七万两而已。东西二库每年所解仅可供各边年例之用。东挪西借,非计臣理财之长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