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復河套諸部貢市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三十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07年六月20日

終結時間: 1607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萬歷三十五年(1607)中,陝西總督徐三畏奏言:河套部與河東部不同。河東部事統於一,約誓定,歷三十年不變。而河套諸部分為四十二枝,各相爭雄。尤其是東、西諸部爭為監市,與三衛綽哈朋逞威搶掠,已非一日。然而其衆號稱十萬,分為四十二枝,多者不過二三千人,少者則衹有一二十人而已。宜分其勢,準其納貢,使先至者獲賞,後至者為拒剿,仍須主戰以張國威。神宗詔如其請,於同年閏六月二十日,準盡復河套諸部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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