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谢杰逝世
| 事件经过:
谢杰(?-1604),字汉甫,福建长乐县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授行人,出使琉球,谢绝馈遗。历任南北两京太常寺少卿、南京五府佥书、顺天府尹。不久,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是时部下被荐升官者多以贿赂作为礼物感谢他。他说:“受贿而后推荐之,是干戈之盗。推荐之后而接受贿赂,则是衣冠之盗。”人以为名言。后进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万历二十五年春,谢杰因为神宗不勤理政事,疏陈十规,神宗虽不纳其言,却召其为刑部左侍郎,再升为户部尚书,总督仓场。时四方遇灾伤,谢杰请每年运粮三百万石以上方许改折。神宗从其言。三十二年四月十四日卒。谢杰敢于任事,为官廉洁。有《天灵山人集》、《棣萼北窗吟稿》、《白云编》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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