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恢复总漕总河分设之制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三十一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03年3月19日

终结时间: 1603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万历三十年(1602)三月十九日,巡按御史吴崇礼上疏,说:国家大务,无过于漕与河。以前并设总漕、总河二大官,不仅繁剧可各修其业,而且艰大之事可期于共济。近因“导黄分淮”之议,所见不同,又为防海备倭患,遂设专责巡抚,以漕运归并河臣。此为一时权宜之计,不可行之永久。况且以前漕运、河道其要在淮、扬,故可以一人兼任。今漕运于东南,而河决于西,欲以一人之身而东督粮饷、西治河水,虽有智巧之人亦苦于力之不足。请复旧制,以总河道衙门专管河务,仍驻札于山东济宁,往来巡河督理;总督漕运衙门仍兼管凤阳,巡抚防海军务,驻札淮安。神宗可其奏。
   中国 关键词: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