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魏允贞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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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允贞(1542-1606),字懋忠,号见泉,河南南乐县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湖广荆州府推官。六年,大学士张居丄归葬其父,当地百官争先恐后地前去参加葬礼,魏允贞独不赴,其后且疏劾张居正等内阁诸大臣在科举中,以权为自己的子弟谋私。万历二十一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允贞性格刚强,为官清正,爱惜民力。在晋十年,裁革浮费,讲求战备,奏减役银,招民复业。神宗亦嘉其能,累官至右副都御史。矿监税使四出之时,魏允贞上疏极论税监横行不法,任情生杀予夺,勒索民间,残害官吏,并数裁抑山西税监张忠、孙朝。后因其父年九十余,二十次上疏请回家侍养老父。“廷议以税使害民,非允贞不能制,固留之”。至万历二十九年五月十五日致仕。及魏允贞去官,山西士民立祠祀之,朝廷又以其在山西守边有功,进为兵部右侍郎。万历三十四年卒,年六十五。谥介肃。有《魏伯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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