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魏允貞致仕
| 事件經過:
魏允貞(1542-1606),字懋忠,號見泉,河南南樂縣人。萬歷五年(1577)進士,授湖廣荊州府推官。六年,大學士張居丄歸葬其父,當地百官爭先恐後地前去參加葬禮,魏允貞獨不赴,其後且疏劾張居正等內閣諸大臣在科舉中,以權為自己的子弟謀私。萬歷二十一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允貞性格剛強,為官清正,愛惜民力。在晉十年,裁革浮費,講求戰備,奏減役銀,招民復業。神宗亦嘉其能,纍官至右副都御史。礦監稅使四出之時,魏允貞上疏極論稅監橫行不法,任情生殺予奪,勒索民間,殘害官吏,並數裁抑山西稅監張忠、孫朝。後因其父年九十餘,二十次上疏請回傢侍養老父。“廷議以稅使害民,非允貞不能製,固留之”。至萬歷二十九年五月十五日致仕。及魏允貞去官,山西士民立祠祀之,朝廷又以其在山西守邊有功,進為兵部右侍郎。萬歷三十四年卒,年六十五。謚介肅。有《魏伯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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