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田大益直言礦稅之害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二十八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00年十二月11日

終結時間: 160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萬歷二十八年(1600)十二月十一日,戶科給事中田大益冒死上疏極論礦稅六害:一、用宦官為礦監、稅使,專事劫奪民財。不掘洞即有礦,不從商即徵稅,凡民間田地皆指為礦,官吏農工皆為徵稅之人,以致公私騷然,脂膏殫竭,軍國之用缺乏,陛下不撤稅使,反而令有司嚴刑彈壓,驅民作亂。此乃“斂巧必蹶”。二、陛下說礦稅可以富國裕民,然內庫之銀日積,而從不以此助軍國之需。四海之民正為此反唇切齒,豈可以希望用計掩天下之耳目,欺騙衆人。此乃“名偽必敗”。三、財積而不用,一旦大勢將去,衹能成為姦雄之資本。此乃“賄聚必散”。四、衆心不可傷,今天下上自富裕之傢,下至耕夫販婦,無不茹苦含辛,而控訴無門,積怨已久。一旦土崩成勢,傢為仇,人為敵,衆心齊倡,天下必因此崩潰。此乃“怨積必亂”。五、國傢全盛二百三十年,至今氣數已盡。近來東徵西討,以求快意,對上蕩主心,於下耗國脈,國勢之傾危在旦夕。此乃“禍遲必大”。六、陛下剛愎自恃,瀋迷不返,以姦險的內侍和武官為腹心,以金錢珠玉為命脈,藥石之言不聽。此乃“意迷難救”。此六者為今日之大患。臣畏死不言,則辜負陛下;陛下拒諫不納,則危及國傢。請陛下深察而力反之!神宗將田大益之疏留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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