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礦監稅使四出
| 事件經過:
萬歷二十七年(1599)正月十六日,神宗聽從錦衣衛正千戶鄭一麟(麒)、羽林左衛中所百戶馬承恩之奏,遣御馬監左監承高寀往京口(今江蘇鎮江)榷稅(所徵之稅專供皇帝之用);暨祿徵稅於儀真(今江蘇儀徵),同時並命高寀兼領礦務。二月初二日又命榷稅浙江的太監劉成和采珠廣州的太監李鳳分別兼領浙江、廣東市舶司稅課。不久,又命太監楊榮往雲南開礦、陳奉徵荊州店稅,陳增徵山東店稅,孫隆徵蘇、杭等處稅課,魯坤徵稅河南,孫朝徵稅山西,邱乘雲徵稅四川兼礦務,梁永徵稅陝西,潘相督理江西瓷廠。於是,合稅使、礦監於一身,四出擾民,禍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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