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軍政之獄
| 事件經過:
萬歷二十三年(1595)鼕。兵部考選軍政,神宗說:其中有副千戶,未經奏請即署四品官職(指揮僉事)。於是,下令嚴厲責備部臣徇私、兵科不檢舉揭發。又責備五城御史抄太監客用傢時不稱旨,責備客用的財産私藏於崇信伯費甲金傢而刑部拷訊無實。最後又移怒於南北兩京科、道官,責其失職,閉口不言。為此,先後將兩京武選郎中、給事中、員外郎、主事、御史等三十餘人盡罷斥為民,數十人或被降為雜職,或被貶級調外、發配邊方,或仃支俸一年。大學士趙志臯、陳於陛、瀋一貫及九卿各疏救,兵部尚書石星還請自己罷職以寬被害諸臣,神宗皆不聽。時明神宗嚴治諸臣的聖旨頻頻下達,舉朝無不震驚。史稱“軍政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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