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 陳有年致仕 | |  |  | 事件經過: 
 陳有年(1531-1598),字登之,號心𠔌,浙江余姚縣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士,由刑部主事,歷驗封郎中。萬歷初,因反對成國公朱希忠贈王事,引病傢居十年。萬歷十二年(1584)起郎中,“謝絶請寄。除目下,中外皆服。”後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疏陳濟急六事,被劾違詔,落職閑住。被薦再起,纍官至吏部右侍郎,不久升為南京右都御史,主持京察,去留皆得當,有公無私。萬歷二十一年秋,晉吏部尚書,嚴於律已,衹身居公署,尤其是引用的僚屬,皆為公正之人。萬歷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致仕。萬歷二十六年正月卒,年六十八。贈太子太保,謚恭介、有《恭介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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