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盧洪春冒死上疏勸神宗勤政
| 事件經過:
萬歷十四年(1586)十月初五日,禮部主事盧洪春上疏:陛下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下詔說頭眩體虛,暫罷朝講。連祭太廟,都遣官代行。陛下年輕力壯,諸病癥皆不應有,不應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且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能自安。又前月二十六日傳旨免朝時,已是議論紛紛,都說是陛下自己騎馬傷額,卻引疾自諱,欺騙別人。果係騎馬傷額,不過是一時娛樂所致,其害猶淺。如果像陛下自己說的是患病,那就是日夜作飲縱樂造成的,為害就深了。陛下千萬不要以為自己身居九理,外廷就什麽都不知道。陛下平日遇到歌功頌德的必多喜,碰到勸諫的必多怒,一涉及到宮廷的事,立即嚴厲譴責。誰肯直言以觸及諱忌,以生不測之禍。群臣如此謹慎小心,敢怒不敢言,並非主上之福。望陛下以宗社為重,不要文過飾非,掩人耳目。奏疏送上,神宗斥之悖妄,大怒不解,命擬旨治罪。遂予廷杖六十,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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