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嚴清致仕
| 事件經過:
嚴清(1524-1590),字公直,號寅所,雲南後衛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授富順知縣,升工部主事、郎中,出任保定知府。後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皆以清廉著稱。隆慶二年(1568)以右僉都史,巡撫四川,僚吏懼其風采,相率勤職效命。罷成都團操,懲強宗悍吏,處處事國利民。萬歷二年(1574)以後,歷任貴州巡撫、兩京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張居正柄政,尚書不附麗者獨嚴清。籍馮保傢,得廷臣賄賂簿册,亦無嚴清名。因此,深得神宗器重,進為吏部尚書。嚴日討故實,辯官材,自丞佐以下皆親署,無一倖進者。萬歷十一年七月初二日致仕。嚴清在官,約己愛人,廉儉奉公,二十年卒,年六十七,贈太子太保,謚恭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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