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減徵驛遞銀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九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81年二月9日

終結時間: 158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萬歷九年(1581)二月初九日戶部題復河南撫、按褚鈇、許子良奏稱所屬州縣額編驛遞銀四十五萬一千六百餘兩,衹編二十四萬七千七百餘兩,通行各屬永為遵行。同月二十九日,詔裁減湖廣驛遞銀六萬六千二百五十兩,實編銀十三萬六千七百九十餘兩。三月初一日從浙江撫、按之請,減杭州等府額編驛傳銀一萬七千七百三十餘兩、米一百五十石,永免派徵。同月二十二日應天撫、按孫光祐、陳薦題稱,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安慶、廣德六府州所屬驛遞節年支剩銀一萬八千六百九十餘兩,抵充萬歷九年分應編支應等數。各府州應編站銀自(萬歷)十年為始,每年共減編一萬九千七百五十餘兩,永免派徵。實編六萬八千一百三十餘兩,乞通行遵守。部復從之。七月初六日,兵部復江西撫按疏言,江西站銀原額十萬餘兩,萬歷五年題減十分之三,民睏頓蘇。今撫按官復加節省三年積銀遂至十萬餘兩,每年酌用四萬兩,則節省十分之六,請將餘銀六萬八千七百五十餘兩抵充萬歷十年正支,至十一年照前減數派徵。神宗說:該省驛傳既積有餘銀,準免派一年,以蘇民睏。同月二十七日,詔令:淮安、揚州、鳳陽等府屬州縣,自萬歷八年以前積欠馬價等銀,都準豁免,以蘇民睏。十月初八日,定直隸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五府驛遞站銀,歲編十八萬七千一百九十餘兩。舊額三十三萬餘兩,歷年驛禁通行應付簡少,遞減十四萬餘兩。江浙、蘇、鬆等府協濟馬價並免派徵。十一月二十八日酌免福建汀州、邵武、延平、建寧、興化、漳州、泉州七府驛站銀,免編一年。因歷年節省剩貯庫銀足抵一年,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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