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減徵均徭驛遞等項銀兩
| 事件經過:
萬歷九年(1581)正月二十一日,兵部復順天撫按張夢鯉等題稱:順天、永平二府所屬州縣額編驛遞站銀並軍衛協濟及外省南馬價銀共十四萬九千餘兩,近遵例於地畝均徭內通融酌量減徵五萬七千四百餘兩,實編銀九萬一千五百餘兩。同月二十二日戶部復順天、湖廣、陝西、四川新減存留編徭銀數:順天府實編銀二十九萬零六百餘兩,減去銀十一萬五千九百餘兩。湖廣實編銀五十七萬三千七百餘兩,減去銀十一萬九千七百餘兩。陝西實編銀五十一萬七千九百餘兩,減去銀七萬五千餘兩。四川實編銀五十二萬九千餘兩,減去銀五萬零六百餘兩。詔準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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