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诏取光禄寺银
| 事件经过:
万历七年(1579)三月初一日,神宗以两宫皇太后颁行赏赍需要而内库乏银为由,命征取光禄寺银十万两。大学士张居正为此上疏说:“财赋有限,而费用无穷。假如积贮空虚、民膏罄竭,不幸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将可为寒心。希望皇上今后凡百费用,必痛加节省。若再下诏征取,臣等当不敢奉诏遵行。”是时,神宗渐备六宫,多次征调太仓所贮银两。张居正一直不同意这种做法。此后,他又上户部所进的《御览钱粮数目》,请神宗置于座旁,时时省览。同时进言:“万历五年收入银四百三十五万余两,六年仅收入三百五十五万余两,比去年减少八十万余两。五年支出银三百四十九万四千余两,六年支出增至三百八十八万八千余两,比去年多出四十万两。古人有言,“量入为出,计三年之出,必有一年之余而后可。今则收入少于前,而支出大于前,此不可不留心”。神宗将张居正的奏疏留中不发,而复令工部铸钱给用。张居正以利不胜费,再次上疏予以谏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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