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張居正奪情
| 事件經過:
按照封建禮教,父母死亡,在外做官的兒子必須回傢奔喪。否則,即是“忘親”、“奪情”。萬歷五年(1577)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張居正恐一旦離去,他人謀其位,因此不想回江陵奔喪守孝。遂陽為上疏請守製,陰則“露意馮保使留之”。太監馮保傳中旨令吏部尚書張瀚奉詔留張居正。張居正本人也一再要張瀚以吏部尚書的身份出面留他。張瀚終“不為動”。此時,戶部侍郎李幼滋,“欲媚居正,首倡奪情”之議。內閣大臣呂調陽、張四維上疏引前朝事例,請張居正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亦上疏請留。自此“和者相繼”。在這種情況下,神宗改變了原無意留張居正的主意,說張居正“親承先帝付托,輔朕衝幼”,“朕切倚賴,豈可一日離朕”。命張居正在官守製。直到次年三月,張居正纔歸傢葬父。朝廷內外對“奪情”一事議論紛紛,反對張居正者抨擊他是“貪位忘親”,置“萬古綱常”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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