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重修《大明会典》
| 事件经过:
《大明会典》初修于弘治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重修,进呈未刊。万历四年(1576)六月二十一日,大学士张居正等请重修此书。同日,神宗降旨:特命张居正等查照弘治年间创修及世宗敕谕重修事理,择日开馆,分局纂修,“校订差讹,补辑缺漏”,“以成一代划一经常之典”。同月二十二日以张居正、吕调阳、张四维为重修《大明会典》总裁官。万历二十四日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马自强以及汪镗、林士章、申时行、王锡爵为副总裁官,陈经邦等为纂修官。十五年二月十六日修成进呈,计二百二十八卷,以六部为例,分别记述各部门机构设置之沿革、职掌、事例。首载明代官制,次及户口、田土、赋役。对宗藩、俸给、赏赐、礼、仪、冠服、房屋、器用、乡饮、酒礼以及兵制等等亦有详细记述。其内容较《明史》各志为详。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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