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神宗作牙牌自警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75年四月5日

終結時間: 157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萬歷三年(1575)四月初五日,神宗有感於日食之變,在宮中作牙牌子,書十二事於其上。其所書十二事為“謹天戒、任賢能、親賢臣、遠嬖佞、明賞罰、謹出入、慎起居、節飲食、收放心、存敬畏、納忠言、節財用”。神宗將所書十二事懸於座右以自警,並於同日告知內閣閣臣張居正和呂調陽。張居正遂上疏說:皇上所言十二事,雖因天變自警,其實全係修身治天下之道,可以終身行之。他還逐句發明其義,說:知之非難,難在於行。自今皇上所行與所書不一致者,允許左右持牌以諫。神宗嘉納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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