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詔買珍寶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穆宗朱載垕隆慶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70年五月6日

終結時間: 157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穆宗曾命戶部取辦年例銀兩市買貓兒眼、祖母緑等珍寶。戶科都給事中李已奏曰:庫藏空虛,邊餉急迫。戶部尚書劉體乾亦曰:珍寶非民間所有,責令召買必泛濫追呼騷動,市民百姓斃於箠者必多,應罷市買,不聽。隆慶四年(1570)五月初六日李巳等再上疏:近來買玉、買珠,傳帖屢下,人心洶洶。府庫空虛,小民睏竭,帑藏所入不足以待一年之纍,卻以一時的玩好而費十萬之資。太監崔敏等無端獻諂,假公充私應予嚴斥。疏入,穆宗大怒,命廷杖一百,送刑部獄監候。給事中陳吾德亦被罷黜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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