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赵炳然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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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然(1507-1569),字子晦,号剑门,剑州(今四川剑阁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擢御史,历按云南、浙江,擢大理寺丞进少卿,寻改右佥都御史。核宣大山西兵饷,劾前后督抚樊继祖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三十六年十二月巡抚湖广。四十一年为左副都御史,十一月,兵部右侍郎,巡抚浙江。嘉靖四十二年二月,请操义乌土兵。嘉靖四十二年十一月进右都御史。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以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兼部宣大山西军务,加太子太保。隆庆元年(1567)四月乞休归。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卒,年六十三,赠太子太保,谥恭襄。赵炳然从政数十年,清勤练达,所至有政声。著有《历官奏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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