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嚴世蕃伏誅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四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65年十一月

終結時間: 156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嚴世蕃(?-1565),號東樓,江西分宜縣人,嚴嵩子。由義蔭入仕,官至工部左侍郎,掌尚寶司事。為人陰毒,仗父勢,招權無厭。然頗通國傢典故,曉暢時務。嚴嵩年老昏(目貴),而且朝夕入直西內,朝政悉委嚴世蕃處理。他建第京師,造三四坊,堰水為塘數十畝,羅珍令奇樹於其中,日夜縱飲作樂。又好古尊彝、奇器、書畫,搜取不遣餘力。凡所欲得,必得而後已。嘉靖四十一年,御史鄒應竜劾嚴嵩父子,嚴世蕃論戍雷州(今廣東雷州半島地區),未至即返。其門客中書捨人羅竜文到戍所後亦逃回徽州,數往來江西,與嚴世蕃密謀,繼續作惡。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南京御史林潤,上疏盡發其罪,世宗大怒,命林潤將嚴世蕃逮捕至京,羅竜文亦從廣西梧州被捕至京。世蕃至京後,林潤等又上一疏,力陳嚴世蕃諸罪,詞連嚴嵩冤殺楊繼盛、瀋釒東事。刑部尚書黃光升將獄詞送徐階,徐階親筆修改獄詞,衹提羅竜文與海寇頭目王直相交通,賄世蕃求官。嚴世蕃以南昌會地有王氣,取以興建宅第,比擬王製,並且暗中交給伊王朱典楧,多聚亡命,南通倭寇,北通蒙古,圖謀不軌。又招海寇王直餘部五百人,謀為世蕃外投日本。疏呈上,世宗命法司審訊,具實奏報。徐階即迅速上疏回奏,說事已堪實,具有明證,請亟正典刑。嘉靖四十四年三十二日,嚴世蕃、羅文竜斬首棄市。北京居民聞之大快,各相約持酒至西市看行刑。籍嚴世蕃傢,得黃金三萬餘兩,白銀二百萬兩,其他珍寶服玩所值又數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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