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高耀奏言錢糧事宜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四十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64年九月24日

終結時間: 156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嘉靖四十三年(1564)九月二十四日,世宗令戶部選上米千石進宮內食用,並說倉積無二、三年之蓄,戶部官當思足國之計。戶部尚書高耀因此條陳理財八事:一、歲運漕糧,非災傷重大,不得輕議改折。二、官軍月糧,願支折色者,酌量米價給之。三、糧運積欠者,除照例訊問外,還要嚴限追捕。四、糧船漂沒,須督工補造,本幫出銀補糧,不得從官旗假名侵費。五、在京班軍並做工官軍行糧每月仍支折色銀四錢,永為定製。六、行催各司府積欠絹布毋令倚辦幣銀,緻虧國課。七、裁革光祿寺、太常寺廚役、錦衣衛官校及各監局匠役,歸所省之費於官。八、清查各營衛官軍食糧實數,以防虐冒。世宗說:戶部及各衙門,俱須實心體國奉公,以求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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