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诏废伊王朱典楧为庶人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四十三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564年2月6日

终结时间: 1564年  

地点: 中国

诏废伊王朱典楧为庶人
事件经过:

  伊王朱典楧,为明太祖第十五子伊厉王六世孙。嘉靖二十一年(1542)嗣封,封地河南洛阳。朱典楧性贪而狡,放纵怙恶。自都御史张永明发其奸恶之后,御史林润、给事中丘岳相又相继奏其不法事。世宗一再下诏,令其改过自新。朱典楧却拒不奉诏。礼部下通牒,更不屑一顾,说通牒毫无用处,只能作纸糊窗户。于是巡抚都御史胡尧臣、巡按御史颜鲸进而会奏朱典楧在国不法事。如,夺占民舍三千余间,以广其宫室;逼残民众,炮烙人尸,强夺他人妻子四百余人;所筑宫室,仿照帝城,选民间良家女七百余人,留其姝丽者供其淫乐,其余则令女家以金赎,不赎则出其尸;诈骗民财三万余两;遣派军校往云南仿制环铠皮甲,并在王府内鸠匠锻造甲胄六百副,枪三千杆,铸行营火炮佛郎机等数百座。典楧等还着戎装,率其宗仪校从一千余骑,出城至河南卫教场演武;私阉宦官,四出招集亡命一百余人,皆给职衔冠带。疏奏入,世宗于嘉靖四十三年二月初六日下诏说:朱典楧久蓄异志,恣行僭拟。朕念宗亲,未至厥辜,顾乃负恩稔恶,屡抗明旨,私造兵器等项不臣罪状,昭然显著。既经参论核实,本当重处,姑革爵降为庶人,禁锢高墙,削除世封,以彰国法。乃命驸马都尉谢诏告于太庙,以书谕各王府知晓,并逮治朱典楧王府中论死、发遣者一百五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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