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潘季馴倡行均平裏甲法
| 潘季驯倡行均平里甲法
事件經過:
潘季馴巡按廣東,倡行均平裏甲之議。其法:先計州縣之衝僻,以為用度之繁簡,令民各隨丁力輸銀於官。每遇供應過客及一切公費,官為發銀,使吏胥、老人承買。其裏長止於在官勾攝公務,甲首悉放歸農。廣人皆以為便。潘季馴恐後任者不能守其法,於嘉靖四十年(1561)正月二十九日上疏,說:京師離廣東絶遠,地方官視廣東為利藪,屠剝萬狀,而小民愁苦之聲,無路上達,故相聚為盜。臣為之痛心疾首,已將裏甲弊政,更張一新。疏上,戶部請以其言通行廣東全省,如法遵守,年終報告用銀數目。得旨允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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