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詔恤京師鋪商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三十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58年三月27日

終結時間: 1558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是時庫藏匱竭,戶、工二部所欠各項商價銀不衹五六十萬兩。坊市民一充商役,即萬金之産,無不立破。民有力者,鹹詭冒投托,百方營免,有盡室逃避外郡者。久之,上戶漸稀,則僉及中戶,再復及中下戶,是由市巷蕭條,即有千金之産,亦惴惴惶懼。於是給事中魏元吉上疏極言鋪商睏乏,請以太倉銀給補未發商價。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二十七日,世宗以魏元吉所言甚是,詔恤京師鋪商。然而,由於邊餉急需,太倉銀常常難以供應,故雖有存恤之詔,而商睏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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