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 趙文華死 | |  |  | 事件經過: 
 趙文華(?-1557),字元質,浙江慈溪縣人。嘉靖八年(1529)進士,授刑部主事,以考察被論,貶為平州同知,纍官至通政使。趙文華性陰險,善奉承,在國子學讀書時,嚴嵩為國子監祭酒,即頗器重他。及趙文華仕宦,嚴嵩日顯貴,遂相結為父子。嚴嵩欲得私人官通政,以便先得章奏,謀劃對策,故命趙文華為通政使。後請築京師外城,加工部右侍郎。倭寇犯東南,趙文華兩次督師江南。在江南期間,趙文華依靠嚴嵩,控製兵權,顛倒功罪,害死浙直總督張經、浙江巡撫李天寵,並論罷浙、直總督周琉、楊宜。同時,又以徵兵集餉為名,提編徭役,加派稅糧,截留漕粟,扣除地方解京銀兩,並且迫脅江浙富民出資捐餉,恣意搜括公私金寶圖畫以百萬計,而用於軍旅之需僅十之一二。自盜軍餉銀十四餘萬兩。嘉靖三十五年二月,趙文華誣奏吏部尚書李默誹謗皇上,世宗以趙文華為忠君,進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趙文華既寵貴,志日驕,事權貴漸不如初,世宗惡其不敬。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奉天等殿火災,世宗欲建正陽門樓,趙文華稱病不能辦。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世宗遂令其罷官。詔令一出,舉朝相賀,人心大快。九月初一日,進而將趙文華革職為民。趙文華失意,一夕腹裂暴死於舟中。著作有《嘉興國府圖記》、《世敬堂集》、《祗役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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