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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犯罪军官子孙革袭条例的制定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三十三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554年
3月9日
终结时间:
1554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兵部曾议定犯罪军官子孙革袭条例,奉旨施行。至嘉靖三十三年(1554)三月初九日,腾骧左卫舍人乔应龙以其高祖千户乔顺在洪武中论死,例当革去袭封,遂上疏言:臣高祖在国家开创之初,以从征被刑,与洪熙以后和平时期犯法抵罪者不同,故我子孙数代皆得承袭官职。今一旦革罢,恐非朝廷所以恤录军功之意。兵部复议,请以乔应龙为例,凡军职犯罪典刑或监故
充军
者,系洪武、永乐间已经承袭的,俱照旧不动;凡洪熙以后犯罪者,始予查革。世宗许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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