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犯罪軍官子孫革襲條例的製定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三十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54年三月9日

終結時間: 155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兵部曾議定犯罪軍官子孫革襲條例,奉旨施行。至嘉靖三十三年(1554)三月初九日,騰驤左衛捨人喬應竜以其高祖千戶喬順在洪武中論死,例當革去襲封,遂上疏言:臣高祖在國傢開創之初,以從徵被刑,與洪熙以後和平時期犯法抵罪者不同,故我子孫數代皆得承襲官職。今一旦革罷,恐非朝廷所以恤錄軍功之意。兵部復議,請以喬應竜為例,凡軍職犯罪典刑或監故充軍者,係洪武、永樂間已經承襲的,俱照舊不動;凡洪熙以後犯罪者,始予查革。世宗許其奏。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