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更定钱法

Country: 中国  

Dynasty: 明代

Chinese Era: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三十三年

Type of Event: Hot spot

Start Date: 1554 ADNovember 8

End Date: 1554 AD  

Where: 中国

Event Details:

  民间私铸的滥恶钱充斥市场,致使物价日益腾贵。嘉靖三十二年(1553)十一月,世宗令工部铸洪武、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天顺、成化、弘治、正德九朝年号钱,每种一百万锭;嘉靖钱一千万锭,每锭五千文。给事中李用敬为此上疏:请以嘉靖钱与前代杂钱并相通行,嘉靖通宝钱以七文作银一分;洪武等年号钱与前代杂钱,上品依嘉靖钱例,七文准银一分,其余视钱高下或十文,或十四文,或二十一文准银一分;一切私造不堪滥恶钱悉行禁止,犯者治罪。世宗从其奏。而官府征税,则专收银或嘉靖钱,民苦钱少。于是又用严嵩等人的建议,发内库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折给文武百官的俸粮。由此造成严重后来。于是御史何廷钰奏言:请准许民间用小钱,以六十文作银一分。户部尚书方钝、郎中刘尔牧皆以为不可,竭力反对。何廷钰即诬奏刘尔牧诽谤朝廷用财如泥沙,不加爱惜,又说刘尔牧反对皇帝一意斋醮玄修,同时论劾方钝。世宗览何廷钰奏疏,大怒,命廷杖刘尔牧一百,革职为民,方钝姑贷不问。并采用何廷钰的意见,于嘉靖三十三年三月初八日下诏,令民自便,规定嘉靖制钱七文当银一分,洪武等年号钱十文准银一分,前代杂钱三十文作银一分。民间久行的小钱因下令严禁,竟不再用。自此之后,民间竞相私铸嘉靖钱,与官铸钱通行并用,亦为明代钝法之一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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