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楊繼盛疏劾嚴嵩十罪五姦
| 事件經過:
嘉靖三十年(1551)三月,兵部主事、署員外郞楊繼盛因反對開設馬市、疏劾鹹寧候仇鸞,被貶為狄道縣典史。仇鸞戮屍,遷楊繼盛為兵部員外郎。又遷為兵部武選司郎中。楊繼盛懷忠守義,一心報國,抵任一個月,即於嘉靖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上疏劾嚴嵩十罪五姦:一、祖宗罷丞相、設閣臣,備顧問,而嚴嵩則處處以丞相自居,無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權,這是破壞祖宗成法。二、陛下每用一人,嚴嵩便說是他推薦的;每斥一人,便說此人非他所親;每寬大一人,則說是他所救;每罰一人,即說是得罪他。這是以陛下之喜怒恣肆威福,竊君上之大權。三、陛下有善政,嚴嵩都說是采用他的建議,這是掩沒君上之功。四、縱子僭竊,委重權於其子嚴世番,故京師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謠。五、對其親人、私黨加官加祿,冒朝廷軍功。六、大量接受賄賂,引用姦臣。七、外寇入侵,懼怕作戰,誤國傢軍機。八、把持大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九、文武官員升遷,但論賄金多少,致使貪污削剝盛行於世,大失天下人心。十、自從嚴嵩用事以來,賄賂成風,官吏以投機取巧為能事,敗壞天下風俗。嚴嵩不僅犯有以上十大罪,還有五大姦,招權納賄,結成死黨,分佈於要害:一、陛下的左右,都是嚴嵩的間諜。二、陛下的喉舌,皆為嚴嵩的鷹犬。三、陛下的爪牙,俱為嚴嵩的瓜葛。四、陛下的耳止,都是嚴嵩的奴隸。五、陛下的臣工,都是嚴嵩的心腹。陛下為何愛一賊臣而使百姓蒼生死於塗炭!願陛下聽臣之言,察嚴嵩之姦,或可召問裕、景二王,或詢問諸臣。及早將嚴嵩正法或令其致仕,以全國體。楊繼盛之疏呈上,嚴嵩極力挑拔離間,摘“召問二王”一語為大罪,激起世宗大怒,將楊繼盛廷杖一百,下獄窮治,拷掠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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