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曾銑論復河套十八事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二十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47年十一月30日

終結時間: 1547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嘉靖二十六年(1547)十一月三十日,總督曾銑會同陝西巡撫謝蘭、延綏巡撫楊守謙、寧夏巡撫王邦瑞及三鎮總兵會議收復河套方略。會後條列十八事奏聞。十八事是:恢復河套,修築邊墻,選擇將材,選練士卒,買補馬驘,進兵機宜,轉運糧餉,申明賞罰,兼備舟車,多置火器,招降用間,審度時勢,防守河套,營田儲蓄,以及明職守,息訛言,寬文法,處孽畜。同時上報《營陣八圖》,即:立營總圖,遇敵駐戰,選鋒車戰,騎兵迎戰,步兵博戰,行營進攻,變營長驅,獲功收兵。世宗覽奏嘉之,並命兵部會議。兵部尚書王以旂會廷臣集議,認為曾銑等復河套之議“俱可施行”。世宗乃命兵部“會同多官,協忠抒謀,以圖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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