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改官易地名
| 事件經過:
天鳳元年(14)七月,王莽依照《周官》和《王製》的經文。設置卒正、連帥、大尹,職務同太守;置令、屬長,職同都尉;以置州牧,皇帝接見他們的禮儀同三公。還設部監二十五人,職為上大夫,每人管轄五郡。還規定公作州牧,侯爵作卒正,伯爵作連帥,子爵作屬令,男爵作屬民,以上官職都實行世襲製。無爵位者則稱大尹。又把長安郊區劃分為六鄉,每鄉置鄉帥一人;三輔地區劃分為六尉郡,把河東郡、河內郡、弘農郡、河南郡潁川郡、南陽郡作為六隊郡,都設置大夫,職同太守;又設屬正,職同都尉。還改河南郡大尹為保忠信卿,增加河南郡屬縣至三十縣。邊境地區又設境尉,用男爵擔任此職。各地郡、縣用“亭”作名稱的達三百六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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