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重定優免則例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二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45年六月10日

終結時間: 1545年  

地點: 中國

重定优免则例
事件經過:

  嘉靖二十四年(1545)六月十日修定職官優免徭役則例。其製:京官一品免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免糧二十四石,人丁二十四丁;三品免糧二十石,人丁二十丁;四品免糧十六石,人丁十六丁;五品免糧十四石,人丁十四丁;六品免糧十二石,人丁十二丁;七品免糧十石,人丁十丁;八品免糧八石,人丁八丁;九品免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各減一半;舉人、監生、諸生各免糧二石,人丁二人。以禮致仕者免其十分之七,閑住者免其一半。犯贓革職者不在優免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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